2026年7月9日,广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《关于开展广州市第四轮综合交通调查的通告》,标志着本轮全市综合交通调查进入全面实施阶段。此次以市政府名义发布通告,为近十年全国首次,将综合交通调查提升至与人口普查、经济普查同等的法定地位,为后续入企、入户调查提供权威依据和法治保障。
人口普查摸清“人”的底数,经济普查厘清“经济”家底,综合交通调查则算清城市“流动”账本,三者共同构成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数据体系。市政府此举充分体现了对交通治理和科学决策的高度重视。
本次调查聚焦“人—货—产—城”全维度交通要素,设置居民出行调查、港口航运调查、都市圈交通特征调查、货运物流空间组织调查和电动自行车专项等五大板块,全面覆盖城市交通各领域。作为牵头实施单位,我院将严格履职,高质量推进入企、入户调查,确保成果真实准确,为城市交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。城市交通关乎千家万户日常出行,也承载未来发展蓝图。每一份真实数据都将助力绘制更科学精准的交通发展路线图。期待全体市民和企业共同参与,携手建设便捷、高效、绿色的城市交通体系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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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.07.10













